也有網友批巴黎政府向中國取經,開始控制人民行動。
有時候應對客戶的要求,或是每月的匯報,穩定型的排版也適合於商業簡報之中。標題的文字如果剛剛好處於形狀與圖片之間的切割線的正中央,容易給人一種太刻意、太完美的感覺,看上去可能並不舒服。
加入實心形狀在文字與圖片之間作為解決的辦法,對比或是會太強烈,遮蓋了部分圖片也產生了割離感。今次的教材來自便利商店的海報,在顧客怱忙來往的環境,要吸引注意、傳遞訊息,與簡報的本質並非相差很多。Photo Credit: Salaryman.presentations 技巧2:策略性選擇形狀的傾斜角度 橫向或是縱向切割的分佈,能帶來穩重的觀感,相反帶一點角度的構圖,就帶來一點點動感。Photo Credit: salaryman.presentations 結語 排版有不同考慮的因素,不一定每種版型都能配合任何內容與題材。能夠透過半透明形狀看到部分圖片,也有助維持設計的整體性。
我們都明白閱讀路線大多是Z或F字型,所以往右下方向的斜角,就能夠配合閱讀習慣中的往右與往下路線,提升了可讀性。相反,要是我們只把標題文字寫上,突出度有點不足之餘,標題的文字又好像散落在這片空間之中。隨派員照式成造牛皮、馬皮甲包各一份。
選其上好者預備內庭傳用,每頂照例領價銀5.5兩,次等者賣給各舖戶。宮廷衣服之細,飮食之微,必曰宮樣,轉相倣效。織造處每甲包一分開銷銀1.4兩,即使買辦牛皮甲包價尚有餘,乃以馬皮成造其浮冒明白易見。至於送禮之物另有一單:袍褂料一套(總以綢料為上),宫樣活計(九件、七件均不可少。
如每年烏里洋海進到皮張變價時,其中貂皮有可燻染應用者,亦准其挑選備用。根據李華研究帽行商人早在乾隆年間,在東曉市藥王廟成立了行會,並懸掛「冠裳肇式」、「冕服開天」、「冠冕百王」等匾額為證。
總管內務府大臣三和奏准,向崇文門稅務餘銀內,借領銀3,500兩交買賣人王廷獻、劉長慶二人作本,開設帽舖,藉此購買帽沿。攬辦之德全每個浮冒彩住等銀1.35錢,並每個浮冒汪林銀3.35錢,共計浮冒銀1,861.78兩。乾隆二十九年、三十年,兩次辦過甲包18,028個,每個按定價銀1.4兩,共發給銀2萬5239.2兩。應令該織造將前項皮包照舊領回按每個銀1.07兩實價變價歸還原項。
乾隆十七年(1752)五月內因買賣人承辦與舖戶不同,時價不齊,每有賠累。其中列為頭等之買賣人給貿易官房3間,本銀300兩,銀1兩交息銀6分。彩住等因錢糧重大,舖家難以憑信,且所要價值昂貴,彩住因向來在緞庫交差,隨找尋認識的緞庫委署司庫德全,央求他替辦每個甲包講定價銀1.2兩,管保照式成造。至三十一年,王廷獻還銀5132.05兩,仍欠銀677.95兩。
Photo Credit: 八旗文化出版 清.乾隆「金鑲東珠貓睛石嬪妃朝冠頂」 資料來源:故- 雜-004837-N000000000,故宮博物院藏。且地方潮濕,作來皮包一遇風燥,必致臌裂。
其餘每個利銀2錢,彩住等用於租房、打架子,堆放皮包,併來往運費。文:賴惠敏 北京的鋪子 清初買賣人最初的活動是替內務府辦買皇室所需諸項什物,並查訪時價,及外藩進貢折賞等事,授為領催之職每月給銀二兩
王廷獻退出,內務府改派衣庫員外郎文德「為人小心辦事穩妥」,再廣儲司八品司匠兼買辦催長四德「人亦謹飭,向來買辦六庫一應物件俱無貽誤」,故內借領銀三千兩交給文德率同四德開設帽舖,分限六年歸還原款。三等買賣人給本銀100兩,銀1兩交息銀3分等情,具奏施行在案。其餘每個利銀2錢,彩住等用於租房、打架子,堆放皮包,併來往運費。總管內務府大臣三和奏准,向崇文門稅務餘銀內,借領銀3,500兩交買賣人王廷獻、劉長慶二人作本,開設帽舖,藉此購買帽沿。只有蘇州織造普福家人汪林是每個甲包按1.4兩交給王德全辦理,後王德全因汪林租賃房間搭架運費,曾給回汪林銀50兩。」蘇州織造普福等交坐京家人彩住等在京如式辦造。
至於送禮之物另有一單:袍褂料一套(總以綢料為上),宫樣活計(九件、七件均不可少。」內務府有七司三院,廣儲司即設有400位買賣人,其他各單位人數應有數百人。
Photo Credit: 八旗文化出版 清.乾隆「金鑲東珠貓睛石嬪妃朝冠頂」 資料來源:故- 雜-004837-N000000000,故宮博物院藏。顯示北京的荷包、暖帽都是宮廷「內式」。
內務府買賣人替皇室採買被認為是一項肥缺,清末時還流傳一句諺語:「樹小房新當不古,住家必是內務府」顯然內務府的買辦,生活富裕。後來還兼營各種糧食、銅礦、食鹽運銷,資本雄厚超過百萬兩銀。
原先,江南三處織造成造錠釘棉甲1萬7528副,應辦隨甲皮包1萬7528個,「因南方並無熟皮,俱是燻皮不堪成作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,發生內務府司庫德全承包三織造成做皮包之事,說明內務府人經營皮革生意。宮廷衣服之細,飮食之微,必曰宮樣,轉相倣效。其中列為頭等之買賣人給貿易官房3間,本銀300兩,銀1兩交息銀6分。
(二)北京鋪子與時尚 潘榮陛撰《帝京歲時紀勝》記載乾隆年間帝京品物,「貂裘狐腋,江米街頭。至三十一年,王廷獻還銀5132.05兩,仍欠銀677.95兩。
如每年烏里洋海進到皮張變價時,其中貂皮有可燻染應用者,亦准其挑選備用。」可見烏梁海的皮張品質欠佳,需要燻染加工。
彩住等因錢糧重大,舖家難以憑信,且所要價值昂貴,彩住因向來在緞庫交差,隨找尋認識的緞庫委署司庫德全,央求他替辦每個甲包講定價銀1.2兩,管保照式成造。最明顯的例子是官員由北京到地方任官,需攜帶各種時尚的京帽、京靴等。
內式暖帽永增局在前門外打磨廠西口路北。攬辦之德全每個浮冒彩住等銀1.35錢,並每個浮冒汪林銀3.35錢,共計浮冒銀1,861.78兩。乾隆二十九年、三十年,兩次辦過甲包18,028個,每個按定價銀1.4兩,共發給銀2萬5239.2兩。康熙四十三年(1704)正月,總管內務府大臣衙門奏:「今圖桑阿係親王府交息預備祭祀物品之買賣人,再營造司等處當差買賣人外,廣儲司現有買賣人三百九十七名,議再添加三名,共足四百名之數。
應令該織造將前項皮包照舊領回按每個銀1.07兩實價變價歸還原項。」最重要的是這些物品有著「宮樣」活計。
《都門雜記》載,鍍金頂(鑿銅鍍金貨物一概俱全)啟盛齋在三府菜園路東。其有變不足數者,即著落該織造等賠補,以為辦公不慎之戒此外。
」買賣人辦買貂裘狐腋,在江米街頭(東交民巷)。靛青梭布,陳慶長細密寬機。